致債權人:讓拘留“老賴”不再難,如何找到“拒執(zhí)罪”關鍵證據,被執(zhí)行人有錢不還,這就是妥妥的老賴。執(zhí)行難——根本原因是基于拘留難、入刑難,限制措施導致。今天通過這篇文章,希望可以幫助部分債權人解決拘留難、拒執(zhí)罪難以搜尋的困擾。
限制措施之拘留障礙難以打破,其原因很多,但主要還是以下三點:
1、人員不足,考核權重低,導致拘留難
大多數申請執(zhí)行人都很清楚,多數案件當中被執(zhí)行人拒不報告財產,就符合被拘留的條件,然后這個時候只需要我們能找到被執(zhí)行人,法官就會帶人來拘。
但實務當中,卻并不是如此。其原因很多申請人都不能理解,實際情況是因為法官配比太少,任務太重,拘留這一績效考核科目在總體績效管理當中占比太輕,再加上法院法警編制單薄,所以根本無法實現拘留的落實。
2、執(zhí)行法官過于隨意化
在疫情之前,其實申請人想申請對被執(zhí)行人拘留,難度和今天是一樣大。今天多了個疫情,其實在我看來,就是多了個不出去的理由。把疫情原因作為不能拘留——只是聽起來好像更為合理。
事實證明:這絕對是謬論。我們細心觀察會發(fā)現,在同一法院,同一執(zhí)行組,甚至同一法官手里的同類案件,有拘留,有不拘留的情況。那么這個疫情,是不是只是個噱頭?
建議: 這個崗位雖然是個一線戰(zhàn)斗崗位,固然很辛苦,但還是希望要堅持一碗水端平的原則。
3、申請人對執(zhí)行程序認知畸形,導致失去溝通能力面對一碗水沒端平的法官,自然投訴也會異常的多,這里要說的是申請人的問題。
基于對法條的懵懂,我發(fā)現絕大部分網友,現在逐漸養(yǎng)成了“看抖音學執(zhí)行”的畸形認知。這種畸形認知再加上異常的努力,比如我就碰見不少委托人會問我:
1)為什么我的法官說他們沒有“失信彩鈴”這個措施?是不是我的法官業(yè)務水平太差?
2)為什么我的法官不能啟動天網去給我抓我的老賴?
3)為什么我的法官不同意我追加被執(zhí)行人的老婆?是不是老賴送禮給他了?
面對諸如此類問題,有些我也會視而不見。我不作回復,是不是一種錯?從法律上來講,首先不違法,所以我認為我沒錯。但不知為何?我不做回復,也會被道德綁架,甚至更為嚴厲的,便是對我的一頓謾罵。
關于執(zhí)行程序未達到全國統一的原因,大概率還是基于有些地區(qū)財政,數字化隊伍建設水平偏弱所致,所以這不并是哪個人的問題。
策略:案件標的不大,拘留確實是能解決一部分問題。但是如何讓繁忙的法官抽出身為你的案件去拘留被執(zhí)行人。堯哥總結一套速執(zhí)溝通法則,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,在這里就通俗點表達:因為法官是人,一上來你就罵我,我還能給你去做事情?
在這里,我用溝通的“對與錯”的示例,來闡述:
正確的溝通方式一:法官,像我的這位被執(zhí)行人,沒有來法院報告財產,您是否能采取一些較為嚴格的措施呢?
錯誤的溝通方式二:法官,像我的老賴就是不還錢,你為什么不去拘留他?
正確的溝通方式一:法官,我這里有被執(zhí)行人出入高檔場所的證據,給您看看,我已經告知他了,而且他還說:他在某某法院有關系,某某法院對付不了我?法官,您說現在應該怎么辦?
錯誤的溝通方式二:法官,我都看到了他開著豪車,一天還吃三只海參了,真的氣死我了,你們怎么就不能作為一下呢?你再不抓他,我就去檢舉腐敗、不作為。
匯總:坦白說,這就是一個找法官辦事兒,另一個是找法官麻煩。到底該如何溝通,各位客官真的要慎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