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某與劉某是很好的朋友。劉某因生意上需要周轉幾天,于是向周某借款 30 萬元,稱一周內就歸還。
基于朋友關系,周某通過其銀行賬戶向周某轉賬 30 萬元,而且沒有讓劉某打欠條,利息也沒有約定,心想反正過幾天就還回來了,朋友之間太計較顯得自己小氣。
一個周過去了,劉某主動表示外面應收款還沒收過來,錢要緩幾天再還。周某想想自己也不急用錢就答應了。一個月過去了,劉某那邊一直沒動靜,周某于是主動催問劉某要錢,劉某稱最近生意難做,錢再緩兩天,并承諾愿意給利息。周某礙于朋友情面也就同意了。
就這樣大半年拖過去了,周某每次找劉某談,劉某都很客氣,但就是不還錢。逐漸的周某開始焦慮自己的錢什么時候能要回來,于是通過朋友介紹找到我們,向我說明了情況,想早點把錢要回來。
雖然沒有欠條,但是有轉賬記錄和微信催討的聊天記錄,證據是足夠起訴的。
但是我也告訴他,現在你起訴他,只能拿回本金,利息只有口頭約定無法證明是不能主張的。
我建議他找時間再去找劉某,讓劉某出個欠條,并注明利息。同時,為了能夠順利讓劉某出具欠條,可以采取以退為進的策略,即答應給劉某延長還款期限以及分期支付,這樣讓他覺得給你出個欠條是對你有保障,也減少他的還款壓力,一般來說也是會簽的。
聽完我的意見后,他再次去找劉某并最終順利拿到了欠條。又過了幾個月,約定的還款期限到了,劉某仍然沒有支付,于是周某委托我們起訴劉某。
由于證據十分充分,案子在訴前調解階段就解決了。但劉某并沒有按照調解書約定的還款期限還款。案件進入執(zhí)行階段,法院對劉某采取凍結銀行賬戶、納入失信人員名單、限高高消費等措施。我們也第一時間將這個事情告訴了劉某的妻子。果然,劉某妻子知道后比劉某著急多了,趕忙湊了錢到法院將錢還掉了,最終圓滿結案。
從這個案例可以看出,通過訴訟要錢,其實真的不難。每個人有時間的話完全可以自己向法院提起訴訟,程序也不復雜,絕大部分錢是能要回來的。但現實中,要錢的最大阻礙不是借錢的人耍無賴,而是出借的人太顧及面子了,不愿撕破臉,不愿去法院。但錢要不回來又心煩,就這樣自己把自己逼入困境。
如果你向對方要了很多次,每次對方的回答都是「過兩天一定還」、「最近手頭緊,再寬限幾天」之類的,那他很有可能就是走上了耍無賴的道路。這個適合要盡快的想好對策,迅速的收回款項。